雍正时期,下令把丁银(人头税))并入田赋之中,合称为“地丁银”,然后按照田地的面积征收。因为丁银被摊入田地税里一起征收,所以那些田产多的乡绅豪强,就不得不多交钱。而无地、或少地农民的负担就减轻了。这项改革措施,就叫摊丁入亩也叫地丁合一。
因为涉及利益变动,所以这短短四个字后面,暗藏着无数的博弈、坚持、试探甚至是流血。
摊丁入亩,最早可以追溯到明代张居正的一条鞭法。当然,张居正也不是首倡。在张居正实施一条鞭法之前,已经有一些地区开始这么干了。
张居正掌权之后,先下令清丈田亩,掌握土地状况,再实施考成法,给各级官员戴上“紧箍咒”,然后才开始变法。
张居正把徭役等各项杂费都和田赋合并到一起,然后把力役摊入田亩,一概征收银两,由官府雇人服役。
张居正虽然是权臣,但是作为一个大臣,还是会受到很大的限制。况且经过了嘉靖朝的躺平,明朝可以说是内忧外患,积弊颇多。
张居正在万历六年,完成了全国田亩的重新丈量,重新绘制了鱼鳞图册。在万历九年,终于把一条鞭法推行全国。此时距离张居正生命的终结,只有一年了。
对于自己的结局,张居正早有预感。
等到张居正一死,那些憎恶张居正的大臣们,就在万历皇帝的默许下开始了对张居正的清算。
张居正死后不过几个月,他就被剥夺谥号,治罪,抄家。弹劾的人以为可以抄出几百万两银子,为了防止张居正的家人转移财产,提前封住了他家的门,等到查案的来提审的时候,张家已经饿死十几口人了。
在酷刑逼迫之下,张居正的一个儿子自杀未遂,一个儿子自杀后留下一封血书,控诉皇帝和相关的官员。
“可怜身名灰灭,骨肉星散,且虑会审之时,罗织锻炼,皆不可测,人非木石,岂能堪此!”
“邱侍郎,任抚按,活阎王!你也有父母妻子之念,奉天命而来,如得其情,则哀矜勿喜可也,何忍陷人如此酷烈!……有便,告知山西蒲州相公张凤盘,今张家事完结矣,愿他辅佐圣明天子于亿万年也!”
张居正死后,这项变法也随着他的死去而渐渐荒废。后来明末农民起义频发,崇祯一边追封张居正为“救时宰相”,一边加征三饷,饮鸩止渴,一条鞭法被彻底破坏。
等到清朝政权稳固后,清朝的统治者再次面临着人口和土地之间的矛盾。
康熙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先是鼓励垦荒;又下令更名田,承认农民在明末战争中获得的土地;后来盛世带来人口激增,康熙为了减缓民众负担,下令“盛世滋丁,永不加赋”
在康熙的一系列举措之下,社会生产有所提升。但是由于康熙在位初期战争较多,不方便对内大动干戈,所以康熙的举措更多是扬汤止沸,一时有效,真要解决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变法。
所幸,康熙已经打好了基础,而继承他皇位的,又是锐意进取的雍正。
就像当初张居正变法前,已经有一些地区实行类似一条鞭法的政策了。其实在雍正下令摊丁入亩之前,已经有一些官员向康熙上奏,建议摊丁入亩。
只不过,康熙不想生事,所以只有广东四川等部分地区,在官员的主动建议下实施了这个政策。
雍正继位之初,黄炳向雍正上奏,建议把丁银摊入田赋。可是当时雍正刚刚继位,不敢贸然行动。所以他虽然动心,却装出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说封疆大吏应该关注全局,不要在小事上太用心。
但是,土地兼并一天比一天加剧,永不加赋已经不能有效缓解普通百姓的负担了。下一步变革,是迟早的事。
而且,雍正时,白银货币化已经远超当年的明朝。万历时,还有些地区白银流通比较差,实行一条鞭法可能反而增加当地百姓的负担。而到了雍正朝,白银货币化更加普遍,连这个障碍都没了。
可以说,现在搞变法,比当日的条件成熟多了。更不必说,雍正是皇帝,受到的局限会更少。而且,经过康熙几十年的铺垫,此时社会内外都比较安定。雍正接手的局面,比张居正好了不知多少倍。
所以,即使雍正反驳了一次建议,还是有大臣再次提这个问题。这个人就是李维钧。
要是论及私德,李维钧恐怕不及格。但是能力和道德之间没有显著的相关性,李维钧虽然在某些问题上惹同僚非议,但是他能力其实很强,办事的时候非常能抓住重点。
李维钧的奏折得到了雍正的赞许,雍正还让李维钧把这件事拟一个详细的计划出来。务必要让朝廷获利,也不能让百姓吃亏。
皇帝要求制定计划,这就是拿定主意要做了!
见雍正赞许自己的建议,李维钧自然也非常用心。
落实摊丁入亩,所要面临的阻碍确实不少。
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士绅们的阻碍。这些人家族庞大,往往族里有人在朝中为官。而且,由于他们掌握大量田地,所以在地方上也很有影响力。基本都是属斑马的,既有黑道,又有白道。
所以,这个政策刚刚露出风声,就有大量官员提出反对。这些人反对的理由主要有两个:
一个是,一旦把人头税并入田产,那些无地或少地的人就没了束缚。他们游手好闲,离开家乡,难免会成为治安隐患。
其实这一条并不成立。无地或少地的人没了丁银的负担,确实可能离开原籍。但是他们离开原籍之后,可以从事工商业,有个糊口的营生。只要有饭吃,又怎么会成为治安隐患呢?
另一个理由是,穷人和富人应该一样为国家做贡献。如果摊丁入亩,那么田产多的人就会多交钱,田产少的人就会少交钱。这对田产多的人不公平。
这就属于强词夺理了。对田产多的人多收点钱,他们虽然会反对,但不会玩命反对。可要是对没钱的人强收钱,那就是嫌命长,想上老歪脖子树和崇祯作伴了。
清朝当初入关,是打着给崇祯报仇的名头来的。雍正就算不知道明朝是怎么来的,他也肯定知道明朝是怎么没的。
所以,官员的反对不会打消雍正改革的决心。值得考虑的,是这个事应该怎么做,才能顺利推行,不会在执行的过程中受到太多阻力。
摊丁入亩,除了官员乡绅的反对,还有其他阻碍吗?还真有。
以后收税全都按田亩征收,看似非常公平。可是,如果各地的“亩”大小不同呢?如果良田和薄田一样收税,那还公平吗?
说起来,亩有大小,其实也是为了收税公平。因为,某些地区,由于温度和气候等原因,平均年产量高于其他地区。
所以,统治者为了征税公平,会把这些年产量更高的地区,“亩”的面积制定的更少一些。因为这些地区的“小亩”的产量,不比其他地区的“大亩”小。
亩有大小的问题还不算严重,因为两种“亩”的实际面积虽然不同,但是产量毕竟是接近的。可是良田和薄田的问题,就没那么好解决了。
因为良田和薄田可能在一个地区,面积相同,但是产量肯定不同。而且如果人卖田,肯定是良田比薄田好出手。到时候剩下的薄田多,交税就更困难了。
以上这些,都是必须解决的问题。变法本来就会招致乡绅的攻击,要是变法过程中再伤害普通百姓的利益,就更难推进了,也不符雍正变法的初心。
李维钧也很争气,对于这些情况,他也给了解决方法:把全国的田都分为三等,上中下。根据田亩等级不同,所缴纳的地丁银也不一样。
就这样,在雍正的铁腕和坚持下,在几个封疆大吏的“豁出去”之下,摊丁入亩,慢慢的推行了下去。除了少数地区,比如山西,情况特殊,推行的比较晚。其他地区都渐渐落实了摊丁入亩。
有趣的是,在推行之初,雍正雷厉风行,绝不纵容那些反对派,大有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意思。可是等到这个政策真的开始推行了,他反而有了耐性,并没有强硬的催促山西。
主要是山西情况有点特殊,当时山西土地兼并不算严重,所以人地矛盾比较轻,缺乏变革的动力。
这也体现了雍正性格的另一面,他不是一味的独断霸道,而是出于实际情况做出反应。所以在需要耐心的时候,他也能拿出耐心来,避免过于急切带来失误,反而坏了全局。
至此,这项力役折银、人头税向田亩转移的变革,从嘉靖年间开始冒头、万历年间一度实施、到了雍正手上,终于完成了。这是我国赋役制度的一次重大转型,摊丁入亩的成功,除了客观条件的成熟以外,雍正本人的果断和魄力也功不可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