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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辈是指哪些人? 每个人的亲戚关系人都有三个方向,办丧事时很重要

时间:2024-07-21 12:45:54


任何一个生活在特定社会特定家庭的特定个人,正常情况下,按一般人生状态,其血缘亲缘关系人都有三个方向:一是本姓家庭的各辈血亲关系人(上为父祖,下为子孙);二是外姓家庭嫁入本姓家庭的各辈配偶(长辈为母,平辈及以下为媳);三是本姓家庭嫁出去的各辈女子(统称已嫁女或姑娘)。家有丧事,家庭血亲关系人是主人,亲戚吊丧人就是两大块:一是各辈配偶娘家人,二是各辈已嫁女婆家人。其他吊丧人都是朋情。

丧事讲礼仪。礼即礼节,仪即仪式。规模性丧事祭奠活动,如入殓、告庙、堂祭、朝夕奠、辞灵、路奠、复吊等等,行礼人员如何排位排序,是十分重要的,弄不好会生出事端。所以,孝子人员,特别是总领丧事的领事、支事、执事人员或专门的司礼、司仪人员等,一定要弄清楚亲戚吊丧人与逝者的亲缘关系,特别是礼仪位份和位次情况。我们结合《仪礼》《礼记》等典籍文本的记述,分析讨论以下这个问题,供大家参酌与评述。

1、关于娘家人

娘家人包括配偶娘家人、母亲娘家人、奶奶娘家人、曾祖奶奶娘家人,儿媳妇娘家人、孙媳妇娘家人、重孙媳妇娘家人。

人的寿命有限,“四世同堂”常见,“五世同堂”常有,但“六世同堂”罕见。所以,按照人的一般寿命,即见五辈人不超过一百岁计算,丧事活动中,大体上讲,娘家人参与丧事的为五辈,即配偶娘家人、母亲娘家人、儿媳妇娘家人、孙媳妇娘家人。

按《仪礼---丧服》的规定,儿媳妇孙媳妇有服,但重孙媳妇和玄孙媳妇无服。逝者有重孙媳妇和玄孙媳妇的,其娘家人可以奔丧吊丧,但丧礼上无服无位,属于朋情人员。

按《仪礼---丧服》的规定,曾祖母有服,丧礼有位,所以其娘家人可以奔丧吊丧,还有来往的,一般作为老亲,应当善待。


2、关于已嫁女家人

以逝者为参照,各辈已嫁女包括:长姑娘(姊妹)、老姑娘(姑母)、祖姑娘(姑祖母或姑奶奶),少姑娘(女儿侄女)、孙姑娘(孙女侄孙女)等。

按《仪礼---丧服》的规定,姑奶奶以上的已嫁女无服,孙女以下的已嫁女也无服,所以,实际丧事操作中,大体上讲,已嫁女有服的,其家人丧礼有位,是亲戚吊丧人;已嫁女无服的,其家人丧礼无位,可以奔丧吊丧,但不算亲戚吊丧人。

以逝者为参照,丧事有服的已嫁女包括:亲姊妹、叔伯姊妹(堂姊妹)、堂姊妹(从堂姊妹);姑母、堂姑母;姑祖母;女、侄女、堂侄女;孙女、侄孙女。

3、关于家庭血缘关系人

在丧礼上,家庭血缘关系人仅指本家本姓男性人员,即按丧礼规定有丧服的人员,也就是所谓“五服”以内的人员。以逝者为参照,本辈包括自己、亲兄弟、叔伯兄弟、堂兄弟、族兄弟;父辈包括父亲、叔伯、堂叔伯、族叔伯;祖辈包括祖父、叔祖父、族叔祖父;曾祖辈包括曾祖父、族叔曾祖父;高祖辈就一人,即高祖父。往下算,以逝者为参照,子辈包括子、侄子、堂侄、族侄;孙辈包括孙、侄孙、族侄孙;重孙辈包括重孙、族侄重孙;玄孙辈就一人,即玄孙。

4、丧事礼仪序位排位的一般原则

丧礼讲尊卑,讲亲疏。所谓尊卑,包括男尊女卑,长尊幼卑、嫡尊庶卑、上尊下卑等。所谓亲疏,是指与逝者的亲缘关系,即财产的继承关系,也就是继承顺序。尊卑亲疏的礼仪表现就是位份和位次。按《仪礼》《礼记》的服序制度的规定,亲戚吊丧人的礼仪排序遵循以下原则:

(1)已嫁女为亲,娘家人为戚,所以,整体上讲,已嫁女的礼仪位份在娘家人之前。

按《仪礼---丧服》的规定,已嫁女的丧服为三等四等功服,而娘家人除外祖父母是四等小功之外,其他都是五等缌麻。

(2)在已嫁女序列中,辈分越长,礼仪位份越是靠前,通常的排位顺序是老姑娘、长姑娘、少姑娘、孙姑娘。

(3)在娘家人序列中,与逝者和孝子越亲,礼仪位份越是靠前。就是说,配偶娘家人在前,其次是母亲娘家人和儿媳妇娘家人,然后是奶娘家人和孙媳妇娘家人。

(4)在同一辈分或同一层级的吊丧人中,年长者礼仪位份靠前。即老大在前,然后是老二、老三、老四等等。

现实生活中,家有丧事,较为流行的做法是将妻子娘家人作为贵宾,即丧事祭奠仪式活动,以妻子娘家人为行礼的第一单元。这是民间形成的习俗,虽没有丧礼出处,但符合一般居民生活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