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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梳女是什么意思产生于哪个时期(“自梳女”的历史)

时间:2024-10-29 09:15:51


自梳女

在几千年的人类文明进程中,女性的社会地位长期处于受压抑的地位。无论是在古希腊文明或者基督教社会,抑或是传统儒家思想下的中国礼法社会,女性一直是处于被支配的地位

千百年来他们总是以“第二性”或者“她者”的身份出现在她们生活的时代,有湮灭在历史的长河里。年幼时她们是某人的女儿,成年后她们成为某人的妻子,老年后她们也只是被称为某人的母亲或者祖母。而她们作为自身的代表却很少正式地出现在这个社会的交流体系中。

尤其是在古代中国的传统礼法社会里,传统礼教对于女性的压榨几乎达到顶峰。如果说“三从四德”之类的礼法,尚可以从中寻找到一丝残存的社会正当性,那诸如包办婚姻、裹脚之类社会约束,则对女性形成碾压式的集体伤害。


在盲婚哑嫁的包办婚姻,女性的命运如风雨中的飘萍,“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社会潜规则,让婚嫁成为女性命运中的最大赌博,男性在婚后对婚姻有“零容忍”的机会,他们可以休妻、纳妾、狎妓等等,而女人在贞操观念的强大束缚下,所能做的似乎只有逆来顺受。

也正是在这样残酷的传统礼教压迫下,自明代中后期开始,在中国南方尤其是现在所称的“珠三角地区”,开始出现一群女子相约不嫁的地方风俗,她们身着最为朴素的白衫黑裤(通常为白色大襟衫及黑色香云纱),这些人就被称作“自梳女”。


一、自梳女的历史


所谓“自梳女”,通常是指那些自愿终身不嫁的成年女性到了适婚的年龄后,将少女时期的发辫自行梳理成盘在头上、与新妇相同的云髻,以示终身不嫁、独身终生。

同时自梳需要一定的仪式,通常是选择吉日,在亲友见证下在神灵前喝鸡血酒,立重誓并终生不得反悔。1997年,香港导演张之亮拍摄的电影《自梳》中,就曾完整展现这一场景。同时,即使自梳,社会道德枷锁对她们也未曾放松,自梳女如果被发现与男性私通,同样会受到诸如“浸猪笼”等私刑的惩罚。

根据当前的历史考证, “自梳女”这一群体的出现时间最早可以追溯至明朝中后期的广东顺德地区,随后扩散至三水、南海、番禺等地区,到清朝末年时自梳女已经成为南方多地尤其是珠三角地区广泛存在的社会习俗。时至今日的广东顺德均安镇的“冰玉堂”正是纪念自梳女历史的专题性博物馆。


而如果深究自梳女出现的历史因素,会发现这一现象的出现、扩展并最终演化为传演几百年的社会风俗,其背后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前面所提到的中国传统礼教社会对于女性的残酷压榨,最终导致女性开始出现反抗。当然,这样的解释只能是大而化之的笼统性说明,因为这完全无法解释为什么在普遍的礼法社会下,自梳女只出现了广东顺德及其辐射的珠三角一带,而在中国更广大其他地区却没有出现类似“自梳女”的现象,这说明传统礼教的因素或可作为时代背景,但绝不是主要原因。

其次,具体到“自梳女”得以出现的最根本原因,实际在于当时顺德地区女性作为社会参与者在经济基础上的独立和发展。

自明朝中期开始,珠三角地区的蚕桑和丝绸产业经过长期的积累,已经形成颇具规模的庞大产业链条,其中尤以顺德地区的桑蚕业最为发达。庞大的桑蚕产业为女性创造了得天独厚的工作机会,大量女性被雇佣进行采桑、育蚕、缫丝,根据记录当时的很多女工收入可观,其收入甚至远超很多普通的男性劳动者。

经济的独立,一方面开拓了她们的视野,增长了她们的见识,更深刻改变了她们的观念。这也可以看做是中国传统女性得以有勇气从传统父权社会的权威阴影下走出来的开始,她们走进了新生活的阳光里。

此后,到了20世纪30年代,虽然彼时珠三角等地区的桑蚕及丝绸产业日渐凋零,但顺德及珠三角地区的女性开始转变工作的方向,他们纷纷漂洋过海,到当时的南洋地区(即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地)和香港、澳门等当时的殖民地区担任家庭佣工。而这样的收入,依然要远超本土的很多男性劳动者。

最后,经济的独立显然是自梳女能够在珠三角地区出现和存在的最重要原因,但不可否认的是,顺德及其周边地区的很多独特的社会习俗,也对自梳女的出现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其一,在顺德地区,有女子扶助母家的习俗。顺德地区在习俗上对不嫁养亲、抚育侄子幼弟、周济兄弟生活、维系父系家族的繁衍和兴旺的女子,持积极和赞美态度,这就给了女子不嫁以正当理由。

其二,顺德地区对于“跨头不祥”的重视远超其他地区。所谓“跨头”是指弟和妹的娶嫁早于兄姐,虽然在传统中国大多数地区都存在类似的说法,但将“跨头”上升到世俗不容,甚至危及亲族的并不多见。而很多女子作为高收入的养蚕女工,工作势必会影响她们的出嫁年龄,与此同时,顺德地区还认为“女子不嫁乃不祥之兆”。这样对于桑蚕养殖女工而言,不许晚嫁影响兄弟、不许不嫁影响家族,同时又要她们养蚕制丝获得高收入养家形成了尖锐的矛盾。而自梳则成为解开这一“死扣”的有效办法, 这也导致很多女性主动或被动的进行了自梳。

其三,传统社会一方面憎恶守寡女性,一方面又崇尚守节,这也使很多女性恐惧婚姻。顺德的旧习俗尤为尖刻,其称守寡人为“鬼婆”,视之为不祥。而且认为男人娶寡妇就会下一个受害。在这样的氛围下,对于已经获得经济独立的女工而言,婚姻的风险远远大于收益。自梳成为了更合理的选项。


二、自梳女的一生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自梳女的大半生或许可以称之为洒脱、率性和自由。但自梳女最大的困境在于年老和死亡之时的无依无靠。

传统习俗严格禁止自梳女在娘家或者亲戚家亡故,这会被视为“大不祥”,而且也不允许其父母在其亡故后为其收殓入葬。而传统中国对于丧葬等身后事的重视,显然是自梳女也无法逃避的,古代社会普遍相信未婚的处女因为无后代,在死后会魂魄无依,同时因为他们无法葬入祖坟,将沦为孤魂野鬼。为此对于死亡后的恐惧,使自梳女产生了不得不解决这一问题的各种方法:

第一种当然也是最为普遍的便是“姑婆屋”,是自梳女在老年时,将自身积累的钱财通过与同为自梳女的其他女性合买一处房屋,作为余生的居所。她们相互扶持,在死后料理后事或时常祭奠。顺德均安镇的“冰玉堂”博物馆,实际上即是曾经的姑婆屋。


此外,还有一种方法被称作买门口。所谓买门口,是指自梳女会作为象征性的仪式与某一个男人举行婚礼,但婚礼后不洞房,也没有任何夫妻之实,仪式后自梳女会返回居住地。但同时自梳女有义务出钱替这个名义上的丈夫买妾,同时在夫家有重大事务时,仍要以妻子身份出面。所有这一切的目的,只是为了在死后可以获得一个得以入葬的坟茔,避免孤魂野鬼的凄惨下场。可即便是如此卑微的做法,自梳女依然需要尽力奉献财物以博得名义上的夫家的欢心,否则仍旧可能会得不到想要的结果。

与之类似的方法是买清守。所谓买清守是通过冥婚嫁给已经亡故的人,做法和目的与买门口基本一致。买清守也有两种不同形式,被称为“墓白清”“当尸首”。所谓“墓白清”就是自梳女冥婚嫁给已亡故的男性;而“当尸首”是指自梳女在对方男子死而未葬时举行嫁娶仪式,自梳女要披麻带孝,守灵送葬。

此外还有通过定期捐献寺庙,死后由寺庙供奉牌位的方法,目的同样是希望给死后的灵魂一个安身之所。

当然,我们上面所说的这些关于自梳女的故事,也只是她们粗线条的“群体像”。在很多记载中,自梳女当中也存在很多的女性同性恋甚至青楼女子,或许这一部分的人数比例也并不低,所以在某些时候自梳女这一群体文化也被称作“金兰契”,之所以这么称呼正是因为自梳女中有相当一部分会结为“金兰姐妹”,以此名义在姑婆屋相互扶持。而另有一部分自梳女会缔结为一种类似现在女同的关系,称为契相知,合成“金兰契”。

例如明末戏曲家李渔在《后续岭南即事·戒契相知文》中就曾记载:

十年不字,本是无郎,二女同居,何妨作婿,帐中认作鸳鸯

在很多近现代的研究著作中,也曾对自梳女中的女同现象进行过深入研究。


三、历史其实并不遥远


新中国成立后,自梳女这一群体的发展已经失去了社会基础,新中国彻底施行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新政策,自梳女已经没有了存在的意义。

但实际上,这段看似久远的历史其实距离我们并不遥远。据说在今天珠三角地区的很多村落里,依然生活着很多八九十岁甚至年龄过百的“自梳女”,她们是这段历史的亲历者和见证人,当然也是这段历史的最后一代“局中人”。

顺便提一下,2012年上映的电影《桃姐》里,那个与刘德华情同母子的家庭佣人,实际上就可以看做是曾经最典型的自梳女,当然她也是这个群体中非常幸运的那一个。